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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1年安徽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新任教师招聘15名公告

来源: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时间: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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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1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5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考生可登录安徽省宿城第一初级中学网站(http://www.ahscyc.com)、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iaotiju.ahsz.gov.cn)、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查询。
 
在2021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以上人员既可以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计划”,也可报考非专项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年龄“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