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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来源: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时间: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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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应遵守审核现场的疫情防控要求,并在考前做好疫情防控排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防控新冠疫情工作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宣传、公布考试防疫要求,请考生予以关注并遵照执行。
 
一、报名信息现场审核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上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
 
2.考生在入口处须主动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随申码”为绿色且体温低于37.3℃者可以直接入场。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3.考生两次体温检测≥37.3℃,须提供7天内在沪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凡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考生进入审核现场时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但不得妨碍核验身份。建议考生使用自己的水笔签字。
 
5.考生在现场审核的流程全部完成后,应尽快离开现场审核点。
 
二、考前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2月27日前(考前14天),考生须打印《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建议考生考前14天若非必要不要离沪。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或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考点工作人员。
 
5.考生须自备口罩,入场时,除核验身份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如中途离座去厕所,须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两次体温检测≥37.3℃,须提供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7.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